何永洲在下楼梯时,行动电话哗哗响起,他一接听,何咏安的大嗓门就从那一头传来。
「喂!大少爷,你到底是几天没回公寓了?今天我派妮娜送点东西过去,却从冰箱里提出一大堆过期的食物,屋里也到处都是灰尘,你的那位助手妹妹呢?」
「她辞职了。」何永洲简单地说。
「辞职?怎么回事?一定是她受不了你的专横跋扈,对不对?」何咏安调侃地说。
「谁知道,他们做义工的,爱来就来,爱去就去,有什么稀奇。」他不想再继续这话题,于是说:
「还有事吗?没事的话,我就关机了。」
何咏安又与他讨论了几项航业海员调查处的部署报告,才放他自由。
何永洲坐进汽车后,轻叹一口气,其中包含著精神及上的疲乏。他松开领带,抹抹眉间的纹路,他以前的旺盛精力及雄心壮志都到哪里去了?
小雁的事情对他的打击比意料中的还大,他只要一回到公寓,看到她悉心调理的饭菜、井井有条的摆设,他就觉得烦躁不安、无法呼吸,似乎每个角落都有她伤心委屈的眼泪。
最后,他逃了出来,住在父母家、朋友家,在法务部、市政府、事务所的办公室轮流熬夜,熬出了两个黑眼圈,把一个器宇轩昂的大帅哥,弄成了此刻的樵悴不堪。
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。
这几天,他调查了有关小雁的种种,这是他在溪头初见她时就该做的事,但那时也仿佛被蒙了眼,失去了所有的警戒心,达她很明显的隐藏及欺骗他也欣然接受。
他真是中了邪了!
小雁果然是程子风的女儿,在北门帮人称公主,那她如何能保持那么清纯又无辜的样子?据他的情报来源,小雁因某种不知名的原因,一直被保护得很好,和程家见不得人的赌博、贩毒、走私、地下钱庄……等事业都没有关系。
这能给他一点安慰吗?不!她终究是程家的女儿,迟早会被污染,永远摆脱不了出身的控制及影响。
而他,永远触不到她,只能看著她毁败、腐化、消失,终至形成一抹泡影……
想到此,他就有一种想带她远离是非的冲动,但,怎么可能呢?他有他的人生,沾到她的,只会成了担不起的丑陋而己。
车在市区内没无目的的绕著,就像过去几天,他总会绕到小雁家的附近,想著上回分开时,她哭泣的模样,还有被他怒气横扫过的支离破碎。
就在他往墙上一撞,震下所有的相框之时,他明白自己对她动了感情。从大学到哈佛变了不少女朋友的他,从未对任何女人有过痛到心底的感觉,唯独小雁
但为什么是她?一个小他八岁,又是来自罪恶世界的女孩?
他将车停在那标有著红门的寓所前面。他不该来的,不该再来……可或许再见一面……他脑中有著无数的争论在进行,再见一面,就当作是最后的结束,讲明了划清界线及水无瓜葛。
然后,他就能回到自己的公寓,也可以义无反顾地检举她的父亲,甚至一手毁掉供她优握生活的北门帮。
他静静地坐著,直到一辆宾主轿车驶过他的眼前。
车停了,小雁走了出来。她今天穿的不是何永洲一向习惯的T恤、牛仔裤,而是米色的名牌套装。她及肩的发整齐地往后梳拢,整个人成熟许多,更在灵发中增添一种高贵的妩媚。
车的另一边,下来一个男人,更是西装笔挺,但长相并非善类。他热心地和小雁交谈,一副想接过钥匙的模样。
何永洲看了,心里极不舒服。他跨出车子,重重地关上门,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红门前的两人同时回过头。
「雁屏。」何永洲第一次喊她的真名。
她的脸上有著仓皇及惊喜,不知该如何回应。蔡明光则在认出他后,目光透著阴狠。
何永洲站定不动,只是直直的盯著她。
她无措地抓著皮包,对蔡明光说:「你先走吧!我没事。」
蔡明光瞪了何永洲一眼,才心不甘情不顾地驾车离去。
「我爸的助手,一向当我的保镖。」她觉得该解释一下。
何永洲没说什么,只是指著他的车说:「上车吧!’
雁屏乖乖的听命,连一个疑问都没有。
车又驶回黄昏向晚的街道,十字路口接著十字路口,外面人声车潮阵阵,比起来,里面则静默得恍如沙漠。
这就是他的小雁,总是无怨的接受生命所给予的,温柔又善良,所以他很难想像,她的接近会包括阴谋的成分,或会造成任何的伤害。
但他也警告自己,美巴的花朵通常都是多刺的。
车继续开著,穿过闹区,爬在山路。山路境蜒,他们仿佛追著夕日,直到那一轮红球坠入山后,他才停在一个可俯瞰连绵屋宇的崖边。
山风吹不散暑意,吹不去嘶嘶蝉鸣,也化不开他们之间沉重的纠葛。
雁屏仍安静著,像一尊拒绝思考的娃娃。,何永洲看著她,缓缓地开口,声音仿佛是从海洋深处捞出,「你曾说过,不该替我工作,却又一日一日地舍不得离开,为什么?」
雁屏终于出声了,仿佛守过几百年的沉默,语调生疏而僵硬。「我也不懂,总有一种想走回你身边的冲动。我……喜欢和你在一起,崇拜你,把你当成偶像。真的,我不是有心欺骗,只是控制不了自己。」
「控制不了自己…」他呢哺重复,用有些悲伤的语气说:「你爱上我了。」
此时此刻,否认似无意义,雁屏眨掉眼中的泪,坦白说:「我是爱上你了。」
她的话恍如利斧,劈开了他,让他突然惊跳起来,「天呀!你为什么不是姓俞、姓连或姓宋?甚至
‘盛南’、‘顶方’、‘合祥’那些企业家族都好,为什么是程?为什么是北门帮?如果你和程子风没有.一点关系,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相爱,一同携手走向未来,但为什么你不是?!」
他的激动,令她惊愕;他的表白,令她昏眩,她退后两步说:「相爱…你希望我们相爱?」
「已经相爱了,我的雁儿。」他走向她,眼中有如火的光焰说:「你以为我从溪头陪你回台北,是担心你是离家少女?你以为我把你从PUB带回家,是不忍你步入歧途?不!不!若是如此,我一天就可以拉好几个女孩了,可惜我也是现在才明白,你对我的意义如此特殊。」
「你也爱我?!」她在一阵冲入云霄的狂喜后,又立刻坠入地狱的痛苦,她哭著说:「对不起,真对不起……」
「是的,对不起。」他抹去她的泪,「我们的爱不受祝福,没有希望、没有未来,甚至得恶言相向……所以,今天我是来和你道别的。」
「道别?你要去哪里呢?」雁屏又哭了。
「不去哪里。我仍在台北,你也在台北,但我们从此形同阳路。」他狠下心又加了一句,「永恒的道别。」
雁屏哭得更厉害了。何水洲像受不了似地,猛地抱住她,吻去她的泪,又吻住她的唇。
如此哀伤、如此甜美,却又没有明天,他们因此吻得更狂乱更热烈。他紧紧地贴住她,吻她的眼、她的耳,她白皙的肩膀,无人触踫过的胸部……他用欲望压住她,不顾她的生涩、不顾她的害怕,似要探碎她所有少女的清纯。
雁屏并不害怕,因为在梦中他已经吻过她了,只不过现实中更惊心动魄,她任地触模,任他激动,她承受他所有男性的肆意狂野及袭击。
唇又对唇了,舌缠卷著……然后,像方才一样,他又突然放开她,双牌火热的的拟视著她,好久,好久。
她永远记得,那其中包含的欲望、愤怒、无奈……与强烈的爱恨……
虽然,他们衣衫仍完整,但她感觉他们好像做了一次爱,是浪头那一夜的延伸。她的最初,永远困住他。
车下了山,又回到市区,回到她的红门寓所。一路上,他们无言,来时的寂静沙漠又荒凉地横亘在两人之间。
直到她要下车,他才说:「给你一个警告,我们的反毒工作会牵扯到你父亲。」
「我父亲?」她有些转不过来的说:「不会吧!他说他已经不踫那些肮脏事了。」
你自己去问他吧!」他不想再多说,只是拉著她的手,久久才道:「再见,多保重了!」
她好怕自己会放声大哭,所以紧咬著唇,想挣脱他的手掌,却没想到他握得如此用力,她甩了好几次,几乎要伤了彼此的筋骨,才甩掉他的籍制。
她会哭死的,因为她在同一天得到爱,又失去了爱。
程子风坐在沙发上,刚拿起茶杯的手停在半空中。他皱眉头,对著女儿的质疑说:「是谁说我和毒品有关?何永洲那小子吗?」
雁屏为了掩饰红肿的脸,难得地施了脂粉,感觉比平日老了好几岁。她静静的回答:「爸,不管是谁说的,你有或是没有?」,
「当然没有啦!」程子风一口喝掉茶,正好遮去脸上的表情,「我‘北门帮’的名号已改成‘北门堂’,建筑运输业做得超级发达,怎么还会去搞犯法的事?我又不是头亮去撞坏了!」
雁屏不是会通问的人,自然斗不过父亲的口才,讲没几句,她便相信了。程子风等女儿一走,马上回办公室,紧急召集蔡明光来密商。他左右来回了好几趟,蔡明光才概栅来迟,不免失彼臭骂一顿,才透露正事。
「你说何永洲他们搞的反毒组织,有可能会得到消息吗?」程子风忧心仲仲地说。
「不可能的,孙师父和我们之间的联系十分机密,看不出会有问题。」蔡明光迟疑了一下才说:
「不过,雁屏那儿既然有听到语言,若义父认为不妥,我们可以暂缓计划……」
「不能再缓了,最近生意不好,我选举亟是那笔钱。」程子风说:「而且雁屏那孩子没啥心眼,反毒工作做久了,难免会疑神疑鬼。我不想为一个丫头的话,毁了我半年来的安排及心血。」
「义父说的是,我们手下的兄弟也快按捺不住了。」蔡明光说。
程子风点点头,本想说没事了,却又叫住他:「我还是不太放心。仍是以前那句话,若出事,你顶下罪名,一切与我无关。」
「是的,义父。」蔡明光顺从地说。
「我就知道你比刘家志那混帐东西还有孝心」程子风亲密地拍拍他的肩说:「我不会亏待你的,等我当上立法委员,你还不是风风光光地回来?而且我这北门帮主的宝座,就非你莫属了。」
蔡明光笑笑,又谨慎地说:「我还有另一项要求,请义父答应。」
「说!一百项我都会同意。」程子风笑呵呵地说。
「我想娶雁屏为妻。」蔡明光说。
程子风的笑声陵地卡在喉间。吓!这马不知脸长的家伙,竟然想他的掌上明珠?他故意向:「我好像记得你是喜欢玉屏的?」
「玉屏哪比得上雁屏呢?」蔡明光说。
程子风自是满心不甘,但此时正是收买人心之际,他也只有假装乐意地说:「算你有眼光!好,如果你肯为我卖命到底,雁屏自然是你的。但若是事情不妥当,你是知道啦!雁屏这个大奖,你也承受不起啦!」
蔡明光何尝不晓得程子风的心思,程子风一心一意要把雁屏许给像何永洲这种家大业大的臭小子,但他是不会成功的。
哼!有他在,何永洲那一班人永远没有机会!
九月份,雁屏没被送到国外念书,反倒仍去大学注册。虽然这如她所愿,但她却有一股休学的欲望,因为她不再是六月时的她,而且她的世界在经过何永洲之后,又再一次的颠覆。
诚如何永洲说的,政府的反毒行动扯到了刻意漂白的北门堂。调查局在台南滨海地区查获了近几年来最大的海洛因走私案,在大陆方面捉到孙德虎,在台湾方面则是在逃的蔡明光。
因为这两个人都与程子风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,所以北门堂的总部及各地的分部,都不时受到各种检查及提审。
尽避程子风表现滑溜,一再撇清关系,但雁得明白父亲不是无辜的。原来吸毒就是他和孙师父合作的事业,而蔡明光若无父亲撑腰,怎敢去背那么大的责任?
上学唯一的好处,是可以不必上班,但三不五时,她仍会见到坏脾气的父亲,他甚至骂她:「你为什么没搞定那个何永洲?你就眼睁睁的看他来对付你老子?」
如果程玉屏正好在场,一定会说:「她那半生不熟的样子,能‘搞定’谁呀?当初就说要我出马,不但是何永洲,说不定所有的反毒官员都被我制得服服贴贴的了。」
雁屏好想说,谁教你要自作孽!但她不敢吭声,只有任凭事情恶化。
「何家也先别得意!他们让我不好过,我也要让他们尝尝我的厉害!」程子风看著雁屏,冷冷地说。
雁屏的背脊窜过一阵冷颤,她知道父亲的狠毒,但他应该不会在这节骨眼上找打手去接何家的人吧?
结果,地误判了形势,也太低估父亲的狡诈,他竟神不知鬼不觉的用了一把杀人不见血的手段,让事情在一夕之间急转直下。
雁屏是在接母亲飞机的途中,才惊觉她自己已成为全台湾的名人。她的身世曝光、她的模样曝光,她被绑在十字架上,受著无数恶意公审的目光。
简秋华在机场买了一份杂志,递给她,忧心地问:「这是什么?」
封面上大大的黑字写著:市长反毒爱将何永洲和北门堂公主程雁屏之恋大爆内幕。正中央还登了一张照片,她和何永洲肩挨著肩,彼此对笑,正穿过马路,下面还标明著时间和日期。
雁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楮,这照片是程玉屏以前拍的,怎么会落到杂志让手上…她觉得好冷好冷,不知身在何处,若非简秋华扶著,她真会当场昏倒。
到了车上,她紧紧闭著双眼,不顾张开去面对可怕的现实。寂静中,只有简秋华翻书页的声音,一面念著。
「真的吗?何永洲带你加人反毒组织,和北门堂走得很近。你要求分手后,他老羞成怒,故意公报私仇,借口反毒来打击北门堂,也算是为未来选举做预谋的抹黑……」
雁屏再也听不下去,抢过杂志,一行一行看下去。那是记者对程子风的专访,任何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里面是,堆胡说人道及夸张之词,但偏偏有那些照片,他们看起来像出双人对,在何永洲的公寓,又是夜晚时分,都足以让人想人非非的……
雁屏看完最后一个字,立刻把杂志丢得老远。她对父亲的私人司机大叫:「停车!停车!」
就在路肩,在交通尖锋的高速公路旁,她大吐特吐,吐得仿佛有千百辆车从她的身上辑过似地呕尽拔肠。
「为什么他要这样对我?为什么?」她蹲在地上哭起来,汗湿的发全粘在脸上,「为什么?为什么?」
简秋华费了好大的劲,才将女儿扶回车上,她心痛地喊:「雁屏、雁屏……」
「不,不是雁屏,是碎掉的娃娃,一个已经碎了的娃娃呀…」她凄厉地说,任泪水由嘴角滑过。
她唯一能思考的是,何永洲会怎么想?这会对他带来什么影响……她突然抓住母亲说:「这不是真的!不是!是何永洲主动提分手的,我们都知道这样不对……没有瓜葛,也没有公报私仇!我们现在就去找记者,说明一切,好不好?求求你!求求你!
「雁屏,妈出国两个多月,什么都不清楚。」简秋华安抚著她说:「我们先看你爸爸怎么说,好吗?」
「还问他?他已经毁了我和永洲了!」雁屏激动地说:「他根本和孙师父一起贩毒,蔡明光只是幌子,所以北门堂绝非无辜的!你知道的,对不对?」
简秋华不回答,只是抱著女儿,拍呀哄的。她知道很多事,但会将雁屏卷入这场风暴,她事先毫无知悉,所以也很震惊。
当她们回到家门口,又是更大的惊吓。车子人潮挤满巷口,雁屏一辈子没见过那么多摄影机和麦克风,她们脚才踏地,一只只手、一双双瞪著奇大的眼便朝她们涌来,所有的声音全汇成恐怖的嘈杂——
「你和何永洲是怎么认识的?」「这是不是一桩阴谋?」、「蔡明光是你的另一个爱人吗?」「你是因为他反毒,才找上他吗?」、「你在为程子风脱罪吗?」
有些问题不忍卒听,简直是人身攻击。雁屏本有满腔的话要说,但她明白,自己说不到两句,就会被这些记者生吞活剥掉。
北门堂的保镖及时赶到,像过五关斩六将般诬著
程子风沉著脸坐在客厅,简秋华一见他就词;
「你在搞什么鬼?女儿才交给你两个月,就出了这种事——」
雁屏未等母亲质问完,就冲向前问:「爸,你为什么要这么做?这些话和照片全是骗人的,你晓得你这么做会造成什么可怕的后果吗?」
「我当然晓得!这就是我的目的。」程子风冷冷地笑著,「没有人可以动到我头上来,所谓逆我者亡,这只不过是给何家一点教训而且。」
「但为什么要扯上我?我和何永洲根本没有恋爱交往,更没有分手或报复。你制造这些谣言,也等于害了我,你教我怎么出去见人呢?」雁屏气得人又要昏了。
「你还敢说?交给你的第一个任务,你就失败;还有孙师父说的,你二十一岁后我会飞黄腾达。见鬼哩!他自己都不知死到哪里去了。」程子风眼露凶光的说:「照片是我唯一可利用,也是你为北门堂将功赎罪的机会。我还要你再悲愤诉苦,把何永洲形容成无情无义,没有人格的负心汉!」
「不!我不要,我不要和你狼狈为好。」雁屏大叫。
「啪!’地一声,雁屏的左脸颊顿时印上五条手指印,她惊愕极了,父亲对别人狠,但从来没踫过她一根寒毛。
「我是白养你了!像供神一样地供著,你姐姐们吃香喝辣的都没有你一半多,你竟敢骂我奸?!我程子风生平景很背叛的人,就是亲生女儿也不容她存在!」他愈说愈气,左右开民又往雁屏的头胜身上劈过来。
他毕竟是黑道出身的人,而雁屏又纤弱,没几下,就被打得鼻青脸肿,嘴角的血一直往下流。
「夭寿呀!你要打死她吗?」简秋华狂喊著护阿女儿,「你怎么狠得下这个心肠呀?!你不是一直悬疼她吗?叫她赛贝、叫她公主,你还真下得了手呀!」
「为什么下不了手?你以为我真把她当女儿养呀?不!我是把她当小表、当神掉。」程子风阴狠狠地又加了几句,「于你娘的狗屁公主!若你不用我的话去做,你的下场会比一个妓女还惨!」
雁屏瞪著地板,还有附著在上面的鲜血,一下子什么都变成红的,浓浓可怕的红,像屠杀死亡的红。她看到她二十一年的生命,在一刹那之间的全部崩溃
原来,娃娃没有真正的家,她只有一个娃娃屋;假的桌子、椅子、床铺,连父母都是塑胶做的,当有人玩腻时,手一扫,一切都垮,比垃圾还不如。
但假娃娃不会痛,断了手脚,掉了眼珠,头发被一根一根被拔光,都不会痛,甚至有人在她的心上划一刀,可因为是塑胶的,仍不会痛……
真的,不会痛,一点都不会痛……
雁屏有六个晚上没入眠了,夜里,她只是坐著,被黑暗吞噬,眼楮变成两个洞,盛著比黑更黑的东西。
食物呢?她不记得了,她虚空地感觉不到肠胃的存在。哦,对了!有安眠药,要助她睡觉的,但没有效果。
这些天,她没出门、没接电话、没看电视,没读杂志报纸,学校,当然也没去,或许她已被退学,但她不在乎。
由门口仍然围聚的记者,不停的电话铃声,她知道那件可怕的丑闻还在鼎炉上热闹地沸腾著。
何永洲会遭到什么处分呢?他会如何恨她呢?
她隐约感觉到带著佩刀的战士已跨马前她而来,有人在电话中写她、有人在电脑网站诅咒她。媒体的报导里,何永洲是中了美人计的笨蛋,一朝身败名裂;而她就是那个邪恶的女人,大毒枭的女儿,心肝奇黑又暗藏剧毒。
好个荒唐的丑剧!但其实只有她和何永洲那一份纯纯的爱呵!
第七个夜,雁屏在屋内赤著脚走来走去,父亲晚餐的时候来了,表情尚愉快,对她如以往,想必是钻查案往他所希望的方向进行。
她设法避开他的触踫,想到何永洲曾经用的老虎及毒蛇的比喻。
丙然,程子风说:「何永洲已辞去所有反毒组织的职位,何咏安也被勒令不能插手,大家全把注意力放在绯闻上,缉毒的事反而放到一边去,我太高兴了!」
不会痛、不会痛,雁屏不断这样告诉自己,但一过午夜,她又狂乱了,劝得连简秋华都累坏了。
钟敲三下,远远地有奇怪的声响传来,似有人在唱歌,好高好高的音调,仿佛来自教堂,很美,却很悲戚,地停下来,静静聆听。
蓦地,电话铃响,她不愿它驱逐那歌声,一下子便抓起来。
那头许久才有人问:「是你吗?雁屏?」
仿佛看到一丝天光,她整个人像活起来似地叫道:「是永洲吗?何大哥,是你吗?」
他那儿又停顿了好一会儿,然后发出极压抑的声音说:「现在叫永洲,或者何大哥,不是很可笑吗?就好像我千方百计的找到你,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一样荒谬,不是吗?但我仍忍不住想知道你此刻的心情,是不是很得意?天杀的万民欢腾呢?」
「不!不!你应该问我,实情不是这样的,这一切都是我父亲策划的,我事先完全不知情,真的……」她用力抓住电话线,急急的想解释,却更语无伦次。
「对!你父亲策划的!」何永洲只选择他要听的,再用自虐及虐人的悲愤语气说:「就打从你在溪头误闯我的房间开始,一切都是阴谋了!然后是目的相遇,假意替我工作,再拍一堆暧昧的照片……你还要否认吗?你根本就是程于风的一颗棋子,渗透到反毒组织来陷害我,以掩饰他的罪行。只怪我瞎了眼,纵容了自己的感觉,才会让你彻得逞!’
「不!永洲,你听我说,没有阴谋,那些都是意外,我绝对没想过要用这种方式来害你……」她激动地说。
「不要再费神演戏了!不要再想用你那楚楚可怜的样子打动我,因为我不会再相信了。」他再次打断她的话,极冷硬地说:「我这通电话只是想告诉你,你们不会赢的!即使没有我,程子风仍逃不出恢恢法网,北门帮仍会走向瓦解的命运,你们是注定罪有应得的。」
「永洲,求求你,听我说,求求你,给我一次机会…」雁屏哭了出来。
「给你一次机会?读你再拿刀子捅我吗?」何永洲严厉无情地说:「不!当然不,我早该认清你的本质,老鼠生的孩子就是老鼠,毒蛇养出来的女儿也脱不了蛇的邪恶,你们永远爬在不见天日的洞穴里,用你们的肮脏污秽来腐化整个世界。
「嘟——」电话倏地中断,处在极大惊骇中的雁屏,看著母亲拔下插头,走过来说:「这种伤人的话,就不要再听了。」
伤人?是的,他的话已如尖锐的刀片,由她的耳朵进入,剖心、割肺、割肠,割得她鲜血淋漓了。但,是她活该,准教她要生为程于风的女儿呢?
雁屏猛地挣脱母亲,想接通电话,叫著:「妈,我必须跟他说,一切都是误会,我必须说——」
「雁屏,说也没用,只会愈描愈黑。」简秋华抱著女儿,「事到如今,你就听你父亲的话,过一阵子,我们就到美国去,避开这儿的风风雨雨,一切都会过去的。」
「不!我必须告诉他,溪头那一夜不是阴谋……」雁屏突然侵住,像想到什么,脸白得似鬼,声音也似鬼位,「啊!原来我真的不该去溪头的!妈,我没听你的话,在二十一岁之前单独旅行,所以天降灾难,妈,我闯大祸了!」
「你说什么?」简秋华跟著紧张起来。
雁屏缓缓的诉说那段溪头之旅,愈到最后愈恐惧。
简秋华的脸色也逐渐发白,抓著女儿的手说:
「孩子呀!你是遇到仇入了,何永洲就是你前世的仇人呀!」
「仇人?」雁屏两眼空洞地看著母亲。
「这一段我们一直没告诉你,」简秋华皱著眉说:「我们老说不准你远行,是怕及程家,但其实也是为你自己。孙师父说,你前世有个仇人,二十一岁前会相遇,他必遭你索债,变成一场躲不过的大劫难。」
雁屏总算懂了,她神情优格地说:「所以……所以我是永洲的劫,我注定要来害他的?」
「因为他上辈子害了你。」简秋华回忆著说:
「而你和他的率债也怪,因为你太善良,不忍心报仇,所以两岁前多灾多病,一心不愿轮回,也怕轮回之苦,有几次都差点夭折。」
「那为什么不让我夭折?若我当时死了,就不会有今日的痛苦了!」两串泪滑下雁屏的双颊。
「你还有我的缘,你忘了吗?」简秋华也哭了,
「从命吧!这痛苦是何永洲该承受的,他踫到你,就往定要受劫难,这是老天安排的。」
「不!是我的错,老天曾留一条活路给我,但我不听,是我的错……」雁屏哺哺地说,仿佛跌入万丈深渊。
是的,她的眼前只有黑暗,而且愈来愈黑,不仅伸手不见五指,还黑到浑身被捆紧、被淹扼,虫蛹似的空间,令她无法呼吸,没有出路,只有等死。
不知什么时候,她已躺在床上,感觉不像人,而像一具尸体。原来,在很小很小的婴儿时期,她就明白只有死亡才能拯救何永洲。
现在祸已阁下,要怎么办呢?他不听,不相忆,不谅解,同她是鼠、是蛇;但无论他们曾有的宿怨为何,她总要理清眼前这一切。
娃娃不会痛、不会痛,就算心被挖掉了,也不会痛啊!
她轻轻闭上眼,不知是睡,还是昏迷,但她的魂魄却来到城堡,她和何永洲的梦中城堡,然后是梦的结局……
何永洲坐在何家最西厢的房间,看著窗外淡淡的山影,这是何永旭的书房,也是这几日来,他觉得最能让心情平静的地方。
「老哥,我占用了。」他说。
「没问题。」何永旭笑笑说。
何家向来门风清白,初次面对这丑闻,二老都大发雷霆,但他们也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,很理智的听完何永洲的解释。何永洲没有否认被欺骗,然而,对雁屏动了真感情的事,却只字不提。
那是他心中的痛,一生最大的愚蠢失败!
他将座椅转个方向,面对墙,那是一幅卷轴国画,大漠上,只有一个穿长袍、佩玉带的古代书生,细影远眺,荒茫的一道孤烟,隐隐的一轮红日,充满著断肠人的悲凉感。
「……黯相望,断鸿声里,立尽斜阳。」他念宕画中的诗句,前前批评道:「大哥是自哪里找来的这一幅怪画?」
但他此刻或许比较适合住在沙漠中,想到那些文字记者极尽夸张之能事的形容词——「政界金童,惨遭桃花劫」、「致命吸引力的另一章」、「反毒爱将及毒枭之女,市长为媒?」、「政坛明星即将成为政坛‘流星’?——
总之,在那些「多采多姿」的宣传期,让他成了全台湾最红的人,也成为各方练枪的靶子。其实,再千疮百孔,他都能忍受,只不过是愧对了爱他及重用他的长官,尤其是待他如子的市长,使如此慎重的反毒工作,也因他而大打了折扣。
都是雁屏!不愿她闯入脑海,她却无所不在。那一晚,也是唯一和她在事发后通电话的一次,她仍想声明自己的无事,她以为他是白痴吗?
哭!总是哭,直到他骂出狠毒的话,她才会心虚,才会知道羞耻……
她说没有阴谋,她不知情,但那照片怎么说?那是赖不掉的罪证确凿呀!
何永洲拍拍脑袋,发誓不再为她伤神,才甩完头,何咏安就不敲门的走进来,而且见地就问:「你今天怎么没去学校上课?」
「连课堂都有记者,我能去吗?」何永洲耸耸肩说:「我刚刚才向校长辞职,请他们另聘老师,他们还松了一口气。」
「什么?你连教职都丢了?那你现在不是连一份工作都没有了?」何咏安惊叫著。
「这叫无事一身轻,我没有任何头饺,就不会有人对我产生兴趣了!」何永洲故作轻松的说。
「那你就错了!台湾的媒体对这种豪门艳情及桃色纠纷的故事是爱、不管过多久都会咬著不放,直到榨光你的血髓为止。」她坐下来说:「我平说那女孩有问题,你偏不信。你们的相遇也太巧了,明明就像精心策划的,让你一步步落人毁灭的陷阱。」
「要毁我何永洲,还早得很呢!」他自嘲地说:
「其实,我早知道谜底,只是我太喜欢福尔摩斯的神秘感,才会不想去翻看最后一页而且。」
「福尔摩斯?你在说什么呀?莫名其妙!」何咏安说。
正谈著,桌尾的传真机哗哗响起。何咏安走过去取,一看内容,脸色整个变得凝重,她说:「永洲,你快来看。」
第一张是市长办公室的文笺,只有寥寥几句话:
「这是今早收到的限时挂号信,请过目。」
接著第二张上面有著娟秀工整的字迹——
市长:
你好。我叫程雁屏,也就是程子民的第五个女儿,我认为,现在是我站出来说话,也为何永洲还一个公适的时候了。
我和何永洲相识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,当时他并不知道我的真实身分,在我晓得他在推动反毒工作时,便毛遂自荐,愿意加入义工抒列。
(如果因为我是程子风的女儿就被判定我没有善心,那就太不公平了,我算的很有诚意)
在我工作一个多月后,他得知我和北门堂的关系,非常气愤,也立刻解除我的职务,从此我们就不再见面。至于那些照片,是关心我行踪的四姐拍的,当时我并不知情,事后也没留心,因为不过是两个同事在街上走著,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敝的呢?
很遗憾我父亲会拿那些照片来做文章,说些无中生有的话。我在此郑重声明,那些话都是假的,我和何永洲之间没有恋情,更没有分手报复之说,请你和社会大众务必还他一个清白。
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相信我的话,或接受我的解释,所谓「众口铄金」,所谓千夫所指,无病而死」,真的很可怕。我想,最彻底的方法就是以死铭志,一个人用生命换来的告白,我想,应该没有人会怀疑了。
程雁屏绝笔
「绝笔?她会不会做了傻事?」何永洲惊恐地说,完全丧失了冷静,「天呀,她不可以……」
「搞不好又是另一个诡计。」何咏安比较理智。
之后,又有第三张传真,潦草的字写著——程雁屏于昨夜吞安眠药及割腕双合自杀,现在xx院急救,有生命危险,各大报纸正在发布新闻中。
不!不会的!雁屏那么胆小,那么柔弱,怎么会用刀割自己呢?除非……除非她极度伤心、极度绝望,才狠得下心自杀。一定是他那晚说的话,她一直设法表明,他却拒绝听,还用了侮辱的言词,逼得她必须用这么激烈的手段来洗刷自己的冤屈。
他想到她那纤细的手腕喷出鲜血,那有多痛呀!雁屏,我宁可你拿刀捅我,捅一千次一万次,也不要你伤自己啊!
「不!她不能死,不能死!」何永洲吼叫出来,直往楼下冲去,「我必须去医院看她,不准她死。」
「你昏了呀?你现在怎么去?那边一定围了一大堆记考,你这不是自投罗网吗?」何咏安眼看追不到弟弟,忙竭力大吼:「快来人呀!快把永洲抓住,他又要出去闯锅了。」
司机老王和园丁老播两个男人一拥而上,再加上何咏安和赵管家两个女人前后绊住,才制伏了疯狂失控的何永洲。
「怎么回事?」正书画的何舜渊走出来问。
何咏安快速简短地说明来龙去脉,其间何永洲一直挣扎抗议著:「让我去!我不要她死!不要她死…
「没有人要她死,但现在除了医生,没有人救得了她,你去做什么?好不容易程雁屏吐露了真相,替你澄清,你还自己跳进黄河水吗?」何舜渊断然地说:「你给我待在家里,哪儿都不许去。」
「求求你们,不要阻止我,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了,管他什么黄河长江水,我都要跳!」何永洲又用力甩脱。
「啪!」地一声,何舜渊给了儿子一个耳光,说:「你还在犯糊涂吗?你丢我们何家的胜还丢得不够吗?老王、老潘,把他镇在房内,等他像个人了再放他出来!」
「何家从没出过这种事,所以一切都很混乱,踫撞了半天,才把何永洲送回房去。
雁屏,你多傻多傻呀!何永洲在地板上来回踱步。对了!房里有电话,可以打到医院去问,他要问她,那么痛的两刀,能让他神魂俱裂的事,她怎么能下得了手呢?
不痛,娃娃是假的,不会痛,真的……
雁屏又回到那座城堡。奇怪,自从留宿何永洲的公寓那一夜后,她就不再作这种有绿光的梦,但她很高兴又回到梦中,因为现实生活里她再也见不到他了,只有在梦中才可以呼唤。
她凭著感觉穿过长廊,轻喊著:「永洲,永洲。」她想再投入他的怀抱,在他缠绵的吻中销魂,只要一次,一次她就死而无憾了。
她站在蒙蒙的雾中,她看见何永洲来了,但睑上的表情却如此陌生,像完全不认识她似地。她向前一步,突然,一阵刀光剑影,她腹部好痛,血把城堡都梁红了。不对啊!她割的是双腕,怎么会痛到肚子上呢?
她微微睁开眼,觉得身体在飞,耳旁鸣著救护车的声音,她无力地问:「永洲呢?」
雾中只传来阵阵的哀嚎,「雁屏,你过讨债儿呀!早知如此,你两岁脑震荡时,我就不救你了…
之后地陷入了完全的黑暗。
然后不知过了多久,她又醒来。不!应该还是梦,那是在一片草地上,好绿好绿,她还可以听见大海的潮汐声。
有人将她放在一个挖好的长方形洞中,她身上没有任何痛楚,反倒有一种解脱后的舒适。有人在哭,类似某种久远的有调,伴著风笛及幽幽的古琴……
是谁呢?她看到许多黑,黑衣和黑发。一张胜俯下来,那人有著惊人的美貌,对方问:「你不要什么?」
「我的歌声。我太悲伤,不要再唱歌了。」
「你要什么?」对方又问。
她想到雁子,轻轻说:「大雁。它们会传信,可以将讯息传得很远很远,比生命还远,比死亡还远。」
她的身体积起来,也如大雁般飞翔,飞过高山大海,穿过云端,仍继续向上飞。
她是不是死了?当然罗!死了才能无限制地飞呀!只是好奇怪,她并没有模到翅膀。
包远处,由宇宙的最深层传来一段极美的歌声,似曾相识,痛至灵魂的。
生命如何?生命如河——
未曾开始,也未曾结束
时空皆有其去处
终会再相交
作由梦中的生命苏醒
又回到生命的梦中
苞我来,思想自见分晓……